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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[]() 第一条 本会名称:吉林省广告协会 英文译名为:JILIN ADVERTISING ASSOCIATION 第二条 本会是由广告经营单位、广告发布单位、广告主、广告界知名人士及其他相关行业组织自愿组成的专业性、非营利性的全省广告界的行业组织,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。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: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改革开放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代表和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,为行业服务,加强行业自律,促进广告业健康、和谐发展。 第四条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,民政厅为本会的社团登记管理机关。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领导和监督管理。 第五条 本会的办公住所设在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599号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“提供服务、反映诉求、规范行为”是本会的主要职能,本会紧密围绕职能开展业务工作。 (一)学习、宣传、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... [详细介绍] |